当前位置: 主页 > 交通住宿 >

北京:1月、2月应缴社会保险费征收期延长至3月底

发布时间:2023年07月25日 栏目:交通住宿

北京市出台19项便民措施,支持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。

其中指出,将1月、2月应缴社会保险费征收期延长至3月底。对于旅游、住宿、餐饮、会展、商贸流通、交通运输、教育培训、文艺演出、影视剧院、冰雪体育等受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,经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确认,可将疫情影响期间应缴社会保险费征收期延长至7月底。

延迟缴费期间,不收取滞纳金,不影响正常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,不影响个人权益记录。

鼓励大型商务楼宇、商场、市场运营方对中小微租户适度减免疫情期间的租金,各区对采取减免租金措施的租赁企业可给予适度财政补贴。


北京市出台19项便民措施 💥,支持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。

其中指出 💥,将1月、2月应缴社会保险费征收期延长至3月底。对于旅游、住宿、餐饮、会展、商贸流通、交通运输、教育培训、文艺演出、影视剧院、冰雪体育等受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 呢, 呀经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确认, 嗯可将疫情影响期间应缴社会保险费征收期延长至7月底。 👬

嗯延迟缴费期间,不收取滞纳金,不影响正常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🧞‍♂️, 呀不影响个人权益记录。

嗯鼓励大型商务楼宇、商场、市场运营方对中小微租户适度减免疫情期间的租金,各区对采取减免租金措施的租赁企业可给予适度财政补贴。 呀

🧑‍🦲
😥

-->
上一篇:年会基本退订、酒店民宿客流下滑,年末浙江各大酒店“告急” 下一篇:万豪国际任命凌志滨出任贵阳喜来登贵航酒店总经理
最新推荐